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被騙離婚后怎么辦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14 點擊數:121
[案情]
張某與孫某為夫妻,婚后,張某在外做生意,孫某在家料理家務。張某做生意掙錢后,對孫某越看越不順眼,數次想與孫某離婚,甚至使用威脅的手段,孫某均未同意其離婚的要求。張某轉而欺騙孫某,稱兩人現在居住的房屋要拆遷,若兩人離婚,會得到更多的補償金。孫某信以為真,與張某簽下離婚協議,并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后,張某便對孫某不聞不問,孫某發現上當后,即到有關部門,要求撤銷離婚登記,恢復其與張某的婚姻關系。
[評析]
就本案的情況而言,本案的爭議焦點為欺詐離婚是否有效?
欺詐離婚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這種離婚是欺詐方的真實意思,而受欺詐一方并無真實意思。第二、欺詐方的目的在于騙取對方同意離婚,以達到真正離婚的目的因而并無復婚的意思,而受欺詐方卻期待目的達到后即行復婚。第三、受欺詐方既是受害人,又與欺詐方共同欺騙婚姻登記機關。我國《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之間協議離婚,應當具備以下三個條件:1.協議離婚必須是夫妻雙方完全自愿。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如果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等手段,在違背對方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之達成離婚協議,經婚姻機關查實后,應當不予登記。2.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已經對子女和財產等問題作出適當處理。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和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如果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對子女的撫養以及財產的分割等問題未作適當處理,婚姻登記機關不能為其辦理離婚登記。3.必須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當事人之間解除身份關系的行為,必須由當事人本人親自辦理,不能由他人代理。
在本案中,張某以欺騙的手段,在違背孫某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其達到離婚協議,違反了《婚姻法》的有關規定,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時從《民法》的角度來看,孫某是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張某達成的離婚協議,屬于無效的民事行為。因此,本案中文某與馬某的離婚登記無效,應當依法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