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假離婚購房的法律風險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9-03 點擊數:9
近年來由于國家房屋限購政策的深入實施,促使很多假離婚的現象出現,所謂假離婚就是為了某種目的而辦理離婚手續,在目的達到后又恢復登記結婚的行為。購房者為了規避國家對房屋的限購政策,便采取用假離婚的手段,辦理離婚手續后以夫妻一方的名義購房,購房后再辦理復婚手續。然而,假離婚購房者僅僅看到假離婚帶來的利益,卻忽視了其中隱藏的法律風險。
法律上并沒有對“假離婚”作出明確的界定,假離婚與當事人意思表示相聯系,即離婚的雙方并不是真的想要離婚。但是假離婚的行為卻產生了一個法律上承認的法律行為,即法律上婚姻雙方已經離婚,即使夫妻雙方并無離婚的意思表示,其顯然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一、夫妻雙方須辦理真實的離婚手續,辦理離婚手續的法律后果是離婚前的財產按離婚協議約定確認權屬,離婚后重新登記結婚前購買的財產不能依法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就是說,經過假離婚之后,其他財產暫且不論,僅論通過假離婚手段而購買的房產,即使房屋購買后夫妻雙方復婚,因需重新辦理結婚手續,那么這套新購買的房產也只能認定為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結婚行為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那么作為婚姻關系的另一方當事人則需要承擔此風險,萬一婚姻遇到危機,則可能產生無權參與分配此房屋的情況,只因其系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二、假離婚給當事人帶來了信用風險。如今虛高的房價對大多數家庭來說很難一次性交付全額房款,需要通過貸款來實現買房。而在貸款,因為銀行會采用多種途徑了解購房者的實際情況,包括查看戶口本、要求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查詢個人征信報告、查詢家庭成員信息、調查走訪,即通過明察暗訪形式了解借款人的各種情況,包括婚姻狀況。如果被證明采用欺詐手段騙取了銀行房貸,商業銀行有權通過法律手段予以撤銷,并隨時提前收回貸款,而且購房者還將承擔騙取貸款的法律責任。
三、夫妻雙方關于假離婚的約定需要雙方誠信的踐行才能完成,如果一方不履行約定,另一方完全可能人財兩空。因為雙方的離婚行為是被法律認可的,一旦擁有財產一方在離婚期間反悔,另一方應有的財產份額很可能損失,無法維護自己的權利,而且即使雙方在離婚時簽訂補充協議,對房屋所有權進行約定,但該約定不具有對抗效力登記的效力,其權益也很難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假離婚存在巨大的風險。
目前,民政部門的系統正在與整個資格核查系統進行連接。通過假離婚等提供虛假證明進行騙購房屋的,將會面臨無法進行房屋登記,也就是存在拿不到房屋產權證的風險,并且將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故假離婚購房在一定程度上能夠規避國家限購政策,但是也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采取此種方法購房須謹慎。
上一篇假離婚的法律風險有哪些
下一篇虛假離婚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