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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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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正確理解婚姻法第四十二條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適當照顧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1 點擊數:268
【案件簡介】
文某某與桂某某于1996年12月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登記時男方未達法定婚齡),并領取了結婚證。婚后生活持續6年,共同生育2個孩子,原告、被告均到北京打工。被告懷疑原告有第三者,雙方因此爭吵、打架。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共同財產有20寸彩電一臺、VCD一臺、功放機一臺,雙方與2012年向法院起訴離婚,要求分割財產與獲得小孩的撫養權。
【一審判決】
一、準予原告文某某與被告桂某某離婚。二、婚生女孩文某由原告帶領撫養,婚生男孩文小某由被告帶領撫養,撫育費各自負擔。三、夫妻共同財產:20寸彩電一臺、VCD一臺、功放機一臺歸被告桂某某所有。
【判決不服,上訴理由】
桂某某上訴稱,(1)判決男孩文小某由上訴人帶領撫養時由被上訴人承擔撫養費;(2)被上訴人在外做生意,有經濟負擔能力,請求判決夫妻共同財產歸上訴人所有的同時,判決被上訴人一次性支付經濟幫助15000元人民幣
【二審判決】
一、 維持一審判決第一、二項,即:(一)準予原告文某某與被告桂某某離婚。(二)婚生女孩蔡文某由原告帶領撫養,婚生男孩文小某由被告帶領撫養,撫育費各自負擔。
二、 夫妻共同財產:20寸彩色電視機一臺、VCD一臺歸上訴人桂某某所有。
三、 限被上訴人文某某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一次性支付上訴人桂某某經濟幫助款計人民幣15000元。
【律師解析】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解析:
法官采用法條,《婚姻法》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信房等個人財產中予以適當幫助。《婚姻司法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后沒有住處的,屬于生活困難。案件中桂某某因經濟困難,又無房居住,符合《婚姻法》規定的屬于經濟幫助的情形,桂某某主張要求文某某經濟幫助15000元理由充分,二審法院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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