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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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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結婚儀式是否等同于結婚登記?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1-18 點擊數:13
在我們身邊經常會聽到人們說:有新人在教堂舉行婚禮。那么,對于在教堂舉行的婚禮,新人還需不需要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親自登記呢?答案是必然的。在我國,成為合法夫妻,必須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親自登記。教堂舉行婚禮是一種結婚儀式,其與婚姻登記有實質的區別。
1、就結婚登記而言,它是我國《婚姻法》第8條明確規定的,“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書。取得結婚證 書,即確立夫妻關系。”也就是說,結婚證書,是確立夫妻關系的唯一合法憑證,會產生相應的民事后果。
2、而就結婚儀式而言,它只不過是男女雙方在領取結婚證后,舉行結婚儀式而已,就算雙方不舉行,領了結婚證后,雙方在法律上已經是合法夫妻;而對于那些未取得結婚證,卻舉行結婚儀式的雙方來說,即使舉行了結婚儀式,其雙方也不是合法夫妻,它是不能替代婚姻登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