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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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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的財產分割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8-14 點擊數:23
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發生持有或者控制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私自轉賣、變賣或處理夫妻共同財產而另一方卻無可奈何的現象,此類現象越來越普遍。那么在婚姻關系期內是否可以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呢?
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嗎(三)》里面就有明確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因此,當一方開始出現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時,配偶一方應當想辦法固定好相關財產的證據及收集一方有上述行為的證據,向法院提起是訴訟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從而保護自己的財產利益不受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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