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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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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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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撫養權變更的難題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7-02 點擊數:7
撫養權變更可以雙方自行協商確定,也可以通過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變更。司法實踐中處理撫養權變更遇到的難題包括引發糾紛的原因多樣化、調解難度大、對未成年子女二次傷害較大、法院執行難度大等。
司法實踐中處理撫養權變更遇到的難題:
一、引發糾紛的原因多樣化。
有的是因為子女撫養方拒絕或者阻撓限制另一方探視子女,另一方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關系;有的是因為撫養子女的一方當事人再婚,對方擔心孩子受到虐待而提出變更撫養權;有的是因為雙方離異后,撫養方因下崗失業、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經濟拮據無力撫養子女,遂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撫養關系;還有的因涉及子女就學、戶口遷移及擇校費用等,相比看最新婚姻法。雙方協商不成,從而引發糾紛。
二、調解難度大。
主要是因有些夫妻在離婚后雙方相互仇視,相互對立,甚至引發雙方兩個家族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因積怨較深,矛盾難以調和,所以法院調解工作難度較大。
三、對未成年子女二次傷害較大。
許多父母在離異或分居時缺乏審慎態度,僅考慮自己,沒有過多考慮孩子,草率離婚后,又因子女撫養問題再次發生爭執,甚至在法院審理期間當著孩子的面爭吵、謾罵、攻擊對方,直至大打出手。這無疑是對本已因父母離異而傷透了心的孩子的第二次心靈傷害。還有的父母,分手后就互相推諉撫養責任或者干脆雙方都甩手不管,讓孩子寄養在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家中,老人畢竟無法代替父母,無論是從精力、金錢、情感上都無法滿足孩子的需求。
四、法院執行難度大。
變更撫養權糾紛案件并不涉及財產給付的內容,其標的是某種具體權力。如果原撫養方堅持拒絕交出孩子,則法院執行起來難度較大,無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