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賣婚前財產換大房,屬夫妻共有嗎?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6 點擊數:16
【法律咨詢】
做小本生意的李先生于前年和梁女士結婚,由于雙方都是再婚人士,擁有一套兩居室的李先生于婚前做了財產公證,證明梁女士婚前無財產。去年底,李先生將婚前購買、婚后兩人居住的房子賣了,隨即換了一套三居室的電梯公寓,李先生為此向朋友借了30萬元?;楹蟛痪茫瑑扇藳Q定離異。但是對于財產的分割起了爭執。梁女士認為房屋是婚后購買,應該是共同財產,理應對半分割。而李先生則認為唯一的房子是婚前財產變賣換來的,梁女士沒有出資支持購買,不應該分割財產。
【律師解答】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對于該房屋能否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目前尚存在爭議。但主流觀點認為,男方將自己婚前的小房子賣掉,作為首付款購買了大房子,產權仍然只登記在自己一個人名下,大房子仍然屬于男方個人財產。因為大房子的產權其實是從男方婚前的個人財產轉化而來,男方的權利只不過實現了空間的轉化而已。若男方將自己婚前的小房子賣掉,作為首付款購買了大房子,產權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有時甚至在房產證上也會加上孩子的名字),大房子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房產證有子女名字的為家庭共有財產)。因為不動產權利歸屬,原則上是以登記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