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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nèi)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chǎn),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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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chǎn)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chǎn)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jīng)完成,個人財產(chǎn)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chǎn),所以房產(chǎn)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再婚與復婚法律知識
來源:離婚律師網(wǎng)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8-26 點擊數(shù):41
再婚是指一方在配偶死后或雙方離婚以后與他人再次結婚的行為。再婚是以終止原來的婚姻關系為前提的,如果不終止原婚姻關系又結婚,則構成重婚。復婚是指已離婚的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重新確立婚姻關系的行為。
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要求恢復夫妻關系的,說明雙方的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系。但是,婚姻關系是一種法律關系,它的產(chǎn)生與消除都必須經(jīng)過法定的程序,復婚同結婚所要履行的手續(xù)一樣,都要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xù)。
所不同的是,辦理復婚登記手續(xù)后,要將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撤銷,發(fā)給復婚登記證,才能發(fā)生法律效力。復婚必須是男女雙方出于自愿,不是強迫的或他人的干涉,復婚時,男女雙方必須持有關證明一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手續(xù)。
婚姻登記機關要進行審查,凡是符合法定條件的,就發(fā)給復婚登記證,這時,合法的夫妻關系便恢復了。但是,如果雙方不經(jīng)復婚登記,私下同居,就不能取得合法的夫妻身份,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
復婚的法律規(guī)定
相關法條:離婚后,男女雙方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復婚登記,已經(jīng)離婚的男女雙方經(jīng)自愿申請,依婚姻登記辦法,在婚姻等登記機關辦理恢復夫妻關系的行政程序。中國婚姻法和婚姻法登記辦法規(guī)定,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恢復夫妻關系的,應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登記,發(fā)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并在復婚申請書上附注“恢復婚姻”字樣
二、男女雙方離婚后又自愿復婚,可以通過辦理恢復結婚登記,重新恢復夫妻關系。復婚登記手續(xù)基本與結婚登記手續(xù)一致,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在辦理復婚登記時,應提交原離婚證,以備婚姻登記機關審查。
三、婚姻登記機關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復婚登記。在辦理復婚登記時,應當收回雙方當事人的離婚證后,重新發(fā)給結婚證。收回離婚證的目的,是防止當事人重婚。對于復婚的當事人一般不再要求進行婚前健康檢查。
四、我國《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guī)定:“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nèi)結婚、離婚、復婚的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登記。”因此,對于離婚后,未辦理恢復結婚的登記手續(xù)而又實行同居,可以說法律是不承認其婚姻效力的,這種同居將產(chǎn)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一是法律上不承認他們之間的關系是合法的婚姻關系。二是由于未辦理復婚手續(xù),相互之間沒有繼承對方遺產(chǎn)的權利和相互扶養(yǎng)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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