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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約定將個人所有的房屋與另一方共有,但沒有辦理房產加名登記,贈與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嗎? 2021-12-27 09:51:03 李麗霞
夫妻約定將一方所有的房產全部贈與另一方,因未辦理房屋變更登記手續,依照《民法典》物權編的規定,房屋所有權尚未轉移,而依照《民法典》關于贈與一章的規定,贈與房產的一方可以撤銷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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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產,應當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羅京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離婚時面臨房產分割問題應當注意的要點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7-10 點擊數:17
(1)公有住房承租權變更的問題。
若你們的房屋屬于公房,且他\她是承租人時,現他\她同意房屋使用權歸你,你們應當首先去征詢一下出租人的意見,由于你們之間的這種約定將直接導致承租人的變化屬于合同主體的變化,合同當事人有選擇交易對象的權利,一般來講出租人不會橫加阻攔,無理取鬧。但若你沒有房屋所在地的城市戶口,一般無法作為承租人。這種情況下你們之間可以簽署一份關于房屋使用權的協議,將雙方的權利義務約定明確,這份協議不要起草成轉租協議,只要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即可,這種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2)拆遷安置房屋離婚時分割應當注意的問題。
拆遷問題非常復雜而且很多地方拆遷時會有多份“拆遷安置補償協議”,也就是所謂的“陰陽協議”,對于最真實的協議一般很難從拆遷公司取證成功,在上海我們律師有時持法院的“調查令”至拆遷公司都很難取證成功,甚至有些拆遷公司法官親自去取證也無法取到最真實的“拆遷安置協議”,這個也不能認為是拆遷公司故意刁難律師或者說不配合法院工作,主要是拆遷公司怕給自己惹上不必要的麻煩。同時很多拆遷安置協議的簽署人是承租人、戶主或產權人,一般拆遷公司不會要求同住人簽署協議的。
鑒于拆遷安置協議簽署的隱蔽性,建議你平時多留些“心眼”,當發生拆遷時或在離婚時盡量搜集相關拆遷資料,如“拆遷安置協議”、“拆遷安置補償款的進賬卡號”、“拆遷安置的房屋地址”、“購房合同”、“購房發票”、“拆遷公司的名稱”、“拆遷的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只有你掌握的信息越多,在訴訟時才更有利,很多人平時不關心這些問題,到離婚時連什么時候拆遷的怎么安置的一點也不知道。這樣會給訴訟帶來諸多不便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