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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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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沒領結婚證,也是重婚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10-25 點擊數:17
【案情簡介】
周某19歲便經人介紹與村民趙某訂婚,同居懷孕后,2008年7月,與丈夫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女兒降生4個月后,夫妻間開始發生矛盾,不可調和,她雖然這期間多次提出離婚,但因種種原因未能遂愿,然后開始與丈夫趙某分居而住,斷絕關系往來。2009年4月,周某外出到打工,認識了周某,兩人情傾心儀。后雙方及其家人又接觸交往了10余天,在沒有舉辦任何婚禮儀式的情況下,周某與江某開始同居,2011年4月在該縣醫院生下一男孩。但是公安管理部門已涉嫌重婚罪逮捕周某,直至被捕,周某依然認為自己無罪:“我與現男友沒有登記,如今國家法律不承認事實婚姻,為啥還要逮捕我?”
【以案說法】
成都離婚律師沈輝:不承認事實婚姻是不保護未登記婚姻的雙方,重婚罪是保護合法婚姻,兩者并不沖突。重婚罪并不以兩個登記婚姻同時存在為要件,周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已構成了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