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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過戶給老公了,那這個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吳紅
你好,婚內過戶的一般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除非公公婆婆書面表示只給男方除外。具體需要看是如何過戶的,如果是以贈與的方式給你老公,并且登記在你老公個人名下,屬于公公婆婆贈與給你老公的個人財產,跟你沒有關系,如果是以買賣的方式過戶,那么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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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沒有出錢,但是對方買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這樣有用嗎? 2022-09-16 14:50:02 楊聰
你好,實際上一方將個人的房產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屬于贈予性質,接受贈予的一方無償取得財產是不需要出錢的,加了名字贈予行為就已經完成,個人財產就變成夫妻共同財產,所以房產加名,當然是有用的。
重婚的情形和提起訴訟的主體
來源:離婚律師網 作者:未知 時間:2014-09-02 點擊數:30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屬于重婚的情形
重婚包括以下四種情形:
1、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
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3、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4、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在這四種情形中,后兩種情形中的當事人雖然沒有履行結婚登記手續,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仍構成了重婚。
二、有權對重婚提起訴訟的主體
《婚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1、偵查和公訴。對于“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應當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這里的“公訴”是指人民檢察院為追究重婚罪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代表國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活動。對于重婚案,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報案或舉報的權利。
2、自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對于自訴案件,被害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訴。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因此,婚姻登記機關如果在工作中發現重婚案件,應當積極向有關部門報案或舉報并提供重婚的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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